《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在西南联大时期讲授“乡村社会学”时期的课程讲义。作者在书里提出了“乡土中国”的概念,并以这个概念为原点,从方方面面解读中国社会。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 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7年,距今已经70年。其中所阐述的现象可能已经不再显著,所阐述的概念可能已经略显陈旧,但这并不妨碍书中的部分观点仍然有效,因为时至今日我们仍能从中国社会看到作者所描述的乡土中国的传统和影响。
  2. 这本书并不是要全面的解读中国社会,作者在前言里说道,这本书所要讲述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对中国社会的具体描绘,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与此同时,“并不排除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因此这个概念并不是排他的。

乡土本色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的,尽管在这层基础之上所构建的社会是完全不同的。这里所说的基层,针对的是一般乡村,是农民。中国社会的大多数人仍然是以农业为生的。农业社会特点在于对土地的依赖,因此人与空间的流动性相对缓慢。中国农业社会通常以村落为单位,村落之内,人们依靠观察模仿养成默认的习俗,依靠建立的信任,作为交往的保障。村落之间则较少沟通,形成孤立和隔膜。

论文字下乡
【概念】语言: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
【概念】象征:是附着意义的事物活动做。
【概念】表达:人与人在配合的时候才需要表达和沟通,表达的目标是使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因此沟通的双方必须具备相同的经历或者对于相同的象征具有相同的理解。
【推理】语言之能在共同的经验之上发生,而社会越复杂越多样,所有人的经验越多样,构成语言的共同基础就越薄弱,从而语言就越简单。
【推理二】亲密或者类似的社群具有的共同的经验更多,因此就发展处了特殊的语言或者专属语言,比如行话等。
乡土社会是缺少文字的的。文字的功能主要是记录和沟通。乡村社会缺少文字或者不太需要文字的原因在于,在这里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相对有效并且固定,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播即可实现,而乡土社会较小的规模则决定了这里的生活经验是十分类似的,直接沟通会比文字沟通更有效果。

再论文字下乡
【概念】文字打破阻隔:文字的出现打破了两重阻隔: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
【概念】人类的学习:学指的是通过人为的知识,习是通过反复练习取代原有的行为习惯或者思维方式的过程。学习的桥梁在于人的记忆。
【概念】时间阻隔:包括个人的今夕之阻隔和社会的时代阻隔。个人的今夕之隔是替代记忆的作用,社会的时代之隔是指知识在一代一代之间积累的过程。
【概念】语言与文字的关系:文字是视觉符号,语言是声音符号。语言与文字并不是必然共生的,可以有语言而没有文字。
【总结】文字的出现是为了打破时间和空间局限。语言的基础是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乡村社会可以具有独特的语言,但是不必有文字。乡村社会相对静态,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有效,并没有超过个人的记忆能力,使用语言既可以传达世代间的经验。对于文字的前述两项功能需求并不高,因此是不需要文字的。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文字并不诞生于乡土社会,而是有其他的社会背景。

差序格局
【概念】中国人对于家的观念:中国人对于家的观念具有极大的延伸性,范围尝尝变化。
【概念】伦的观念:儒家强调在人与人关系中的差别,并为这种差别构建了不同的行为规范,就是伦。
中国社会整体仍然是儒家的,道德结构以自我为中心,道德的行为规范也是通过自我的行为推广开去的。在这样以自我为中心的格局中就形成了差序格局。作者在开篇提出了中国人自私的毛病,即为了小的团体乃至个人牺牲较大团体的利益的观念。作者解释说中国人的自私和中国知识分子中的“天下为先”的牺牲精神是相反的,都是从自我中心的格局推广开去的,只不过推广的方向不一样。我认为作者这里其实是混淆概念,向外推广“由个人及天下”是中国儒家道德中所提倡的,但是如家道德中并没有提倡向内推广,作者将他们并列混淆了这两种行为在儒家道德体系中的不同地位。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概念】团体社会:作者用来解释西方社会结构的概念。现在我们可能更倾向于用公民社会来形容西方社会的结构。
【概念】团体社会的道德观念:构建在团体和人的关系之上。
西方社会社会是“团体社会”,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民社会。作者认为公民社会中的重要过观念:代理人的观念的出现于基督教中神权由人代理的出现密不可分:牧师代理上帝的意志,执政官代理公民的意志。这个解释并不那么让人信服。差序社会中的构成社会的要素是私人联系,差序格局中没有超乎私人的道德观念,典型的道德要求如:忠孝信义都是基于私人关系的道德,也也就是说差序格局里缺少公共道德的部分。也就造成了中国的道德观念和法律都一句对象加以伸缩的现象。

家族
【概念】社群:一切有组织的人群。
为了解释中国社会,作者在前面章节中提出了两个新名词: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这两个名词是作者专门发明出来的,这样的描述并不是绝对的的,两种社会格局在不同社会中都会存在,只不过各有侧重和偏向而已。以中国社会基本的家庭单位为例。家庭的大小应该用结构的复杂程度来衡量,而不是家庭成员的数量来衡量。从人类学上说,家庭的主要任务在于抚养子女。但在任何文化中,家庭总有抚养子女以外的功能。东西方比较而言,西方家庭是团体性的群里,经营的事物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中国的家庭则可以扩展成为父系氏族,赋有政治,经济和宗教的功能,是一个事业群体:关系的主轴是纵向的,也即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家庭内部有家法,讲究服从。

男女有别
【概念】阿波罗式的文化模式:宇宙有完整的秩序,这个秩序超过人力的创造,人应该去接受它,但是人并没有力量维持这个秩序,所以黄金时代失落了,天堂也失落了。
【概念】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
【概念】感情定向:感情发展的方向。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乡土社会中没有什么阻碍人的相互了解,除了生理上的差别。在浮士德式的社会里,男女的差别要在探索中相互克服。但在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倾向于避免产生新的社会关系,那女之间的感情以及由之带来的激情是害怕和禁止的。为了组织这样的激情的产生,就产生了男女有别的要求。这个原则使得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向于向同性的方向发展。

礼治秩序
传统认为西方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社会是人治社会,作者认为这个说法对称但是并不准确。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够统治,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依靠法律来维持和约束的。法律的解读和执行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因此法治社会并不缺少人的因素。如果认为人治是与此相对的,就会得出,人治是不依靠法律,仅凭个人好恶来统治。而其实关键的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不是缺少法治的无政府社会,而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但不代表礼的内涵是仁慈的,它甚至经常是残酷的。维持法治的力量是国家的权力,维持礼治的力量主要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是人们在社会合作中获得的并通过一代一代学习保存的方法。在安土重迁的乡土社会当中,传统的影响力比现代社会更大,因为环境变迁少,经验更加值得信任。法律是依靠权力维持的,道德是依靠舆论维持的,而礼则是依靠个人习惯维持的。礼治的有效性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社会问题为前提。在变动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持的。因此,礼治是基于社会传统,更强调人,人的因素更大。凭借个人好恶来影响司法公正是人们要批判的社会现象,但我们为了批判这种社会现象往往企图将其归根于某种社会传统,而连带社会传统一起批判,这是一种”矫枉必须过正“的方法,但并不是客观的评价。

无讼
现代社会的法律高度发展,使得法律成为专业,律师成为一个职业,而法律常常变动,不熟悉法律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而乡土社会所基于的礼治规则相对静止,不熟悉礼治规则成为一件可耻的事情,发生法律纠纷正式不熟悉或者破坏礼治规则的表现,因此人们会倾向于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比如由宗族的德高望重的长老来裁决。即使在现代社会,农村居民乃至于相当部分城市居民仍然会选择避免打官司,是这种社会传统仍然存在影响的表现。

无为政治
【概念】横暴权力:从社会冲突的角度看权力,权力体现在不同团体和阶层的主从关系状态里面,在上的握有权力,支配在下的。这样的权力是基于征服与被征服,是一种暂时的稳定状态。
【概念】同意权力:从社会合作的角度看权力,权力来自于社会契约,来自于共同意愿和合作。
人们有“权力的饥饿”,但要知道权力是一种工具,人们正真渴望的不是权力本身,而是由权力带来的利益,其中最主要的是经济利益。其中横暴权力的目的更是为了经济利益,但是在以农业社会为基础的乡土社会,横暴权力的经济基础是薄弱的:被统治的阶层具有足够的生产剩余够统治阶层享用,但是农业社会的生产剩余受土地限制,人口的增加会降低生产剩余。在这种限制下,庞大的社会工程会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造成人民生活水准降低,因此反叛,经过多回合博弈之后,统治阶层更倾向于放弃浩大的社会工程,于是就产生了无为而治的社会理想,将底层的社会权力让给同意权力了。

长老统治
【概念】教化权力:在社会集体过程中,由年长者对年幼者进行教化使之适应规范所产生的权利,也可以称为长老权利,发生于社会继替过程中。
但不要据此认为乡土社会底层的权利结构就是民主的了。在乡土社会中,权力既含有横暴权力也含有基于同意的权力,同时他还含有教化性的权利。教化的过程是淘炼出一批适合在一定文化方式下经营生活的个体。我们不认为未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意志,是因为我们认为他们还没有完全学会社会规范,没有得到完全的教化。教化是用现有的传统去规范个体,因此教化的权利在稳定的社会中更加适用。这种独特的乡土社会权力混合体,可以成为长老统治。

血缘和地缘
【概念】血缘社会:人和人之间的权力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确定。在较为稳定的社会里,血缘社会的基础在于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
在稳定的社会里,血缘决定了代季的继承,同时也决定了地缘。乡土社会是一个由血缘决定的社会。要融入一个乡土社会必须和已有的圈子发生亲缘关系。血缘社会是相互依赖的,人情往来无法算清楚,因此需要当场清算的商业没有生存的土壤。而地缘社会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契约的基础。从血缘社会到地缘社会是转变的标志。

名实的分离
【概念】势权利:在社会变动时期,因为旧的方法失效,提出新的方法并进行尝试的人,对跟从他的群众产生了一种权力,作者称为势权力。因为这种权利不是基于已有的社会传统获得的,而是由改变带来的。我更愿意称它为威望权力或声望权力。
当社会不安定的时候,这种势权力就会更加发达,长老权力就会相对削弱。这两种权力的更替过程和乡土社会的安定与动乱周期相对应。

从欲望到需要
【概念】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的: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人类对自己的行为是可控的,要这样就等于不要那样,二是人类取舍之间有根据,根据是人的欲望。
【概念】功能:从客观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功能并不一定是自觉地,而是分析得来的结果。
乡土社会中的个人的欲望是适合于人类生存的,因为这里的欲望不是天生的事实,更多的是通过后天教化进入到习惯中的。这些习惯的积累是经过进化的自然选择而不是人的主观选择,是通过错误与试验得来的。欲望的产生大部分来自于人类自身生存的需要,但是生存却并不是人类唯一的价值。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的区别之一在于,人们更多的有意识的分析从而计划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理性而不是直觉的成分更多。